政策文件鏈接:《最高人民法院 全國婦聯 教育部 公安部 民政部 司法部 衛(wèi)生健康委關于加強人身安全保護令制度貫徹實施的意見》
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2-03/08/content_5677902.htm
新華社北京3月6日電 最高人民法院、全國婦聯、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國家衛(wèi)生健康委日前共同發(fā)布《關于加強人身安全保護令制度貫徹實施的意見》。全國婦聯權益部負責人就七部門出臺意見答記者問。
問:請介紹一下七部門出臺意見的背景和意義?
答:意見的出臺,是最高人民法院、全國婦聯、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國家衛(wèi)生健康委等七部門以實際行動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七次集體學習時的重要講話精神、貫徹落實尊重和保障人權憲法原則的又一重要舉措,對指導當前審判實踐,發(fā)揮人身安全保護令“隔離墻”的作用,切實維護家庭暴力受害人的合法權益,維護平等文明的婚姻家庭關系、維護社會穩(wěn)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2016年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確立了一項重要制度,就是人身安全保護令制度,規(guī)定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現實危險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這一制度的目的是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法律實施6年來,各級人民法院積極履職盡責,人身安全保護令簽發(fā)數量逐年上升,有效防止了家庭暴力的發(fā)生。然而,實踐中也發(fā)現,在人身安全保護令制度落實過程中還存在一些問題,導致制度的作用未能充分發(fā)揮。比如,人身安全保護令申請總量不高,一些婦女群眾反映舉證難問題,人身安全保護令具體執(zhí)行中相關部門職責不清晰等問題,亟須有關部門出臺指導意見,細化落實反家庭暴力法,增強制度的可操作性,以指導各地更好落實人身安全保護令制度。
問:在意見制定過程中,全國婦聯做了哪些工作?
答:去年六、七月份,全國婦聯和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中國女法官協(xié)會聯合調研小組深入重慶等地調研,與基層一線辦案法官座談,實地了解人身安全保護令制度在落實中存在的問題和有效經驗做法,為出臺指導性文件奠定了實踐基礎。
2021年底,全國婦聯通過國務院婦兒工委定期召開反家暴會商會議,邀請公安部、民政部、教育部、國家衛(wèi)生健康委等相關部門,就如何解決人身安全保護令制度落實中的重點、難點問題進行深入研討交流,并就多部門出臺文件達成一致意見。
問:根據意見要求,婦聯組織在今后維權工作中將發(fā)揮哪些作用?
答:根據意見要求,婦聯組織在今后維權工作中將發(fā)揮更重要的作用。比如,意見規(guī)定人身安全保護令要抄送當地婦聯,以前法院發(fā)人身安全保護令,基層婦聯可能不知道,現在可以及時掌握情況,回訪并提供關愛服務。比如,意見規(guī)定了婦聯組織協(xié)助執(zhí)行的具體內容,以前法律沒有明確規(guī)定,即使有的地方婦聯想協(xié)助執(zhí)行,也不清楚該怎么做,現在法院發(fā)了人身安全保護令后,婦聯干部就可以與法官、警察一起參加回訪,對有沒有家暴、有沒有和好的情況做好跟蹤記錄,期滿要向法院反饋;如果發(fā)現有違反人身安全保護令的情況,婦聯干部要批評教育加害人,同時幫助受害人向法院或者公安機關反映,必要時,為受害人提供心理輔導服務,對加害人進行心理矯治。全國婦聯支持中國白絲帶志愿者網絡專門開展對家暴加害人的矯正輔導試點工作,參與項目的加害人經過一段時間小組活動后,認識到家暴行為的危害性,學會了處理沖突和控制情緒,施暴行為明顯減少,有的已經不再實施家庭暴力,項目收到了很好的社會效果,全國婦聯將總結有關經驗后向各省推廣。
再比如,意見規(guī)定公安與法院、民政部門及婦聯建立家暴警情聯動機制和告誡通報機制,以前婦聯對家庭暴力的處警和告誡情況不清楚,現在根據意見,警察處置家暴后,就會及時通報婦聯,婦聯就能馬上了解情況,從而及時配合公安部門,對家暴加害人、受害人定期查訪,監(jiān)督加害人不再實施家庭暴力。
問:全國婦聯將如何貫徹落實意見?
答:下一步,全國婦聯將采取切實措施,抓好意見的貫徹落實,認真學習把握意見的精神和主要規(guī)定,對婦聯的職責任務作出細化分解,指導基層婦聯全力配合人民法院落實好人身安全保護令制度,依法維護家暴受害人的合法權益,將反家暴工作做在平常、抓在經常、落在基層。